握著黑金帝國的手,毫不猶豫寫下自己的字。
  妖
  她很清楚自己的字跡如同小學生,或許不是如同,而是真的停駐在她小學那天。
  不曾再被磨練修正過。
  
  年幼時,她就在「寫好字」與「寫好故事」中間做出選擇。
  有人能行有餘力邊寫邊注意著自己字跡好看與否,但她沒辦法,甚至連筆順都有問題。
  
  國小曾被老師叫上講臺,公開處刑似地要她寫尚未教筆順的字。
  每一筆,都夾雜著老師的嘲諷與同學訕笑聲。
  她記得那個字、那個課文,娘,林默娘的娘。
  
  早慧易傷,她知道老師為何這樣對她。
  
  安靜聰明的孩子,被同學欺凌,新的遊戲是誣陷她辱罵老師。
  想也知道是謊言的指證,在職業倦怠的老師心中,成了發洩藉口。
  若是她像其他小孩一樣,哭著擔下罪名道歉,應該稍微能給老師一點滿足感。
  
  她讓老師失望了,平穩聲調否認烏有指控。連同被叫來的監護者,同樣不對老師卑躬屈膝地相信她。
  行為端正,沒有其他可以責備的藉口。
  
  但是,「藉口」這種東西,本來就是能加工製造出來。
  
  「妳不是很聰明嗎?」老師感覺不到自己對個低年級孩子說這樣的話,多麼幼稚:「認得很多字還投稿校刊,結果連個字都寫不好嗎?」
  
  她終究是個孩子。理智知道原因,感性卻無法接受。
  那天講臺聽到的聲音,如燒熱鏟子一下一下烙挖她的心。
  比起寫漂亮,把該傳達的情緒想法讓對方知道。不是更重要嗎?
  
  這變成她的執著,不像其他抄寫生字簿練字的孩子。
  方正卻稱不上好看的字,以及只有不因字跡放棄、耐著性子看下去才會發覺其中趣味的文章,成了她的習慣。
  可以戒、可以改,她卻希望能夠遇見不介意的人。
  
  於是在電腦打字不興盛的時代,在評審審核她作品同時,她也審核評審。
  究竟你們在追求的,是付諸鉛字印刷時特色便消失無蹤的美字。
  
  還是這些文字疊組出來,創作者所要傳達的「心意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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