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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跑了好多地方,收了不少書回住處。
  因為來回跑太麻煩了,最後還是決定這週回家過夜。

  我想,也許我不應該談戀愛的。
  我是戀愛的暴君,應該要永世禁錮才對。
  不想要就不想要,一旦動了念頭就不想放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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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藤宮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